分析称二甲醚作为能源替代品,可关注相关生产企业及甲醇类公司
事件简述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日前发布“关于二甲醚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”,通知称:为促进二甲醚的推广使用,经国务院批准,自2008年7月1日起,二甲醚按13%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。分析称,此举意味着国务院已将二甲醚当做能源替代品看待。世基投资认为,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替代能源二甲醚的扶持力度,以应对高油价时代的到来。
市场回应受此消息刺激,化工板块、新能源板块昨日逆市上扬。上周复牌后一度连续跌停的泸天化盘中大涨9%左右,天科股份涨停,远兴能源、川投能源等亦涨势不错。
机构解读安信证券认为,目前国内享受13%增值税的产品主要为采掘业生产的初级产品,能源类的初级产品石油和天然气均享受此待遇。此次国务院批准二甲醚按13%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,实际意味着二甲醚按照能源初级产品的待遇,这说明国务院已经将二甲醚当做一种能源替代品看待。
增值税的下降直接有利于提高二甲醚企业的盈利能力,提升企业的开工率,直接受益的公司包括泸天化和天茂集团。泸天化投资的绿源醇业(36.92%的股权)具有10万吨二甲醚产能,子公司内蒙天河化工(36.07%的股权)具有20万吨二甲醚能力;天茂集团具有30万吨二甲醚产能(100%的股权)。远期来看正在建设大规模二甲醚产能的上市公司远兴能源、广汇股份、赤天化、中煤能源等也将受益。二甲醚的快速发展增加了对原料甲醇的需求,对相关的甲醇上市公司如云维股份、华鲁恒升和远兴能源也是利好。(综合)
